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永康市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4.学历和户籍要求 ①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④非全日制本科毕业; 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年应届毕业生; 中学限①-③报考,小学限①-⑤报考。 ①-③报考对象户籍不限,④-⑤限永康生源或永康户籍报考。 5.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各岗位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各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各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已取得相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与申领教师资格证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报名时视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学历①-②的对象可以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先报名,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6.年龄要求: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 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范围为在我市服务已满一年(时间截止到年2月底),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岗雇员制教师。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年2月28日,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先扫描下方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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