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朝阳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面向全国适龄青年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朝阳区小型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 (二)招聘人数:人。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男性公民,持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cm以上,符合体检标准。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六)无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系统内辞退记录。 北京市户籍、或退役士兵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朝阳区小型消防站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平均每月保证不少于8天休假。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解释权归朝阳消防支队) 试用期(3个月)只发放基本工资。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本《招聘简章》通过“北京朝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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