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

发布时间:2021-3-5 2:10:10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武安市午汲特勤消防站顺利投入执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午汲特勤消防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灭火救援员40名(限男性)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政审)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12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5周岁及以下(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退役军人、退役消防队员、具有特殊技能(本人具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或医疗、汽车修理、烹饪、游泳救生执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体能达到规定标准(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考生应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户籍以年12月7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12月7日—12月8日,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tbornier.com/hxjq/992791.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