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武安市午汲特勤消防站顺利投入执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午汲特勤消防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灭火救援员40名(限男性)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政审)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12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5周岁及以下(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退役军人、退役消防队员、具有特殊技能(本人具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或医疗、汽车修理、烹饪、游泳救生执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体能达到规定标准(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考生应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户籍以年12月7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年12月7日—12月8日,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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