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2017年初

发布时间:2018-2-24 19:21:35   点击数: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7号),切实做好我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以下简称“体育考试”),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年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制定本县(市、区)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并于4月25日前报送太原市体育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

(一)正考

序号

考点

考试时间

考场地址

1

小店区考点

5月4日至8日

小店区一中体育场

2

迎泽区考点

5月5日至8日

太原市实验中学体育场

3

杏花岭区考点

5月4日至9日

山西大学大东关校区

体育场

4

尖草坪区考点

5月7日至8日

尖草坪区一中体育场

5

万柏林区考点

5月4日至7日

万柏林区体育场

6

晋源区考点

5月4日至5日

晋源区实验中学体育场

7

古交市考点

5月5日至6日

古交市一中体育场

8

清徐县考点

5月6日至8日

徐沟中学体育场

9

阳曲县考点

5月8日至9日

阳曲县一中体育场

10

娄烦县考点

5月4日

娄烦中学体育场

(二)缓考

5月17日: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娄烦县。

5月18日:小店区、迎泽区、尖草坪区、清徐县、阳曲县。

(三)适应性训练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考试前组织本地所有考生完成体育考试适应性训练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四)其他

如因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请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时调整考试时间,并通知有关学校和考生,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体育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序号

考点

监督电话

1

小店区考点

2

迎泽区考点

3

杏花岭区考点

4

尖草坪区考点

30

5

万柏林区考点

40

6

晋源区考点

52

7

古交市考点

56

8

清徐县考点

9

阳曲县考点

10

娄烦县考点

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操作流程

点开可看大图

太原市年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点开可看大图

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三项)

1.必考项目(两项)

⑴米跑(男)、米跑(女);

⑵立定跳远。

2.选考项目(四选一)

考生从“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二)考试分值

米跑(男)或米跑(女)项目为20分,立定跳远项目15分,选考项目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

五、成绩评定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修订)》,结合我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考试成绩评定标准统一执行《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现场考试各项目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三项考试成绩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作为考生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对全部丧失运动能力的肢体残疾考生,由监护人带领考生持《残疾证》原件和《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5),于4月13日至4月14日期间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免考,经当地教育局、残联和专业医务人员现场面检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7天(该类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申请办理,缓考期间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2.对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术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于4月14日前将《考生因病免试申请表》(附件6)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就诊单据等材料报送所就读学校,由学校初审同意后,派专人于4月17日至4月19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

3.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将上述免考学生名单统一填写《考生免试汇总表》(附件7),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将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市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将对免考考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医院专家和市残联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免考考生进行抽查,经公示核查无异议后,对符合本款第1条的残疾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对符合本款第2条的伤病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如发现上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考生,将取消其参加中考的资格。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2.申请缓考的医院证明及《考生缓考申请表》(附件8)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各学校审核通过后指定工作人员在考试前凭《考生缓考申请表》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往届生及外地返并考生直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经审核同意后可缓考。

3.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突发伤病需终止考试的,必须当场(不得刷卡离场)向考务人员提出申请,由考场考务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缓考进行确认。如考生确认不继续参加考试,则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刷卡离场,其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考生提出缓考申请,须由考务办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缓考,则该考生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考生IC卡由考务办收回),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以实际考试成绩计算。一旦考生刷卡离场,不得再提出缓考申请。

4.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5.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复检审核同意后(审批手续同前),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

太原市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考试规则

1一分钟跳绳

场地器材:智能型跳绳测试仪、跳绳(由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钢丝跳绳)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正跳姿势。

考试方法:

①考生必须在跳绳感应板感应区域内(0.7米×0.7米)进行跳绳测试。

②每跳跃一次,同时摇绳一回环(即从身后开始,绕身体一周,绳过脚)为一次。

③跳绳时绊脚,该次不计数,测试继续进行并延续计数。

④考生开始跳绳时,仪器自动启动计时,一分钟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测试结束。

⑤每人测试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

①考生不允许踩踏传感接口部位。

②考生不在感应区域内测试不计成绩。

2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智能型实心球测试仪。实心球3个,实心球重为2千克。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正面双手投掷姿势。

考试方法:

①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

②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

③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④考生必须将实心球投掷到测试区域(9.8米×4米)内,投入至区域外不计成绩。

⑤每人连续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

①考生需原地投掷,不得有助跑或起跳。否则,该次投掷为犯规。

②考生将球投出后,应保持身体平衡,如因未站稳而进入防犯规区域,则该次测试犯规。

③实心球必须从考生肩上方双手投出。

3坐位体前屈

场地器材:智能型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考试方法:

①考生两腿伸直,用绑腿带将膝关节固定,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测试垫上。

②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此次结束时,游标会自动回到起始位。

③每人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

①考生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②考生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③考生不得扳动测量游标,以免损坏。

4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智能型仰卧起坐测试仪

考试方法:

①考生按要求将传感仪佩带在右臂腋下位置。

②考生双脚勾住测试平垫上的勾脚装置,双膝弯曲90度,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平躺在测试平垫上。

③仰卧时,上肢躯干必须躺于测试平垫上;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且上肢躯干必须超过于平垫90度为完成一次。

④每人测试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

①考生双脚必须放于垫上,且踝关节必须按要求勾实勾脚装置。

②考生在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③考生在测试过程中不得左右摇摆,借助肘部撑垫的力量起坐。

④凡遇仰卧时上肢躯干未与测试平垫平行接触不计数;起坐时上肢躯干未与测试平垫角度超过90度的不计数。

5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智能型立定跳远测试仪。

考试方法:

①考生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

②每人连续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

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②考生每次跳完后应向前走离跳远测试区,不得向后或从两侧

离开。

6男生米跑或女生米跑

场地器材:电子计时仪器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站立起跑姿势。

考试方法:

①考生按组进行测试。

②考生按要求将臂表佩带在左上臂处,将IC卡插实于自带臂表的卡槽内。

③考生听到发令装置发出的鸣笛声起跑,臂表会自动计时计圈,通过终点光幕时,臂表会自动止时,测试结束。

④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⑤在起点和终点处对每组测试情况进行录像,以备核查。

注意事项

①考生注意听取考务人员提示的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②考生在跑完后应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③考生在测试途中严禁穿越操场或跑内圈,否则,立即取消考生该项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山西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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